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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企業預警通,交易商協會公告,衢州市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存在多期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途變更未合規披露;使用募集資金用于購買理財等非生產經營用途,相關用途不符合規定及募集說明書承諾;2019-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的募集資金使用情況不真實、不準確。交易商協會決定對衢州國資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時任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董事長姜宏強予以通報批評;對公司時任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董事長徐永興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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