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淮安區稅務局緊緊圍繞兩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稅收征管改革方案和省局“50條”改革任務,在深化、豐富和完善新征管體系上找準切口、補齊短板、健全機制,初步形成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制度機制,同時在實踐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和挑戰。本文立足于淮安區局稅收征管改革實踐,從機制、流程、隊伍等方面提出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建議。
一、淮安區局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聚焦“四精”目標、強化“實戰”導向,統籌推進各項改革任務平穩開局、精準落地。
(一)聚焦精細服務,升級辦稅體驗。全面簡化辦稅流程、精簡涉稅資料、壓縮辦稅時長,推動服務事項從“能辦”向“好辦、快辦”轉變。進一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延伸服務觸角,提升辦稅體驗。全面落實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共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593戶,退稅5.30億元;17577戶納稅人享受各項增值稅免征減免稅款6755.18萬元;12943戶納稅人享受“六稅兩費”減免稅款5327.84萬元;3364戶納稅人享受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3228.65萬元,有力支持實體經濟企穩復蘇。
(二)聚焦精確執法,深化依法治稅。統一執法尺度、優化執法方式、規范裁量基準,確保依法行政、罰當其責。積極推進稅務輕微違法“首違不罰”,今年共對337戶次納稅人實行“首違不罰”,讓各類市場主體在稅務執法中感受執法溫度。堅持落實稅費優惠和防范風險一體推進,通過事前雙崗把關、事中規范審核、事后跟蹤復查,繳回退稅5529.17萬元。
(三)聚焦精準監管,提升征管效能。突出問題導向,聚焦短板環節,重點解決職責劃分不清、任務分配不均、力量不聚焦等突出問題。打破以往分區域、無差別的監管模式,強化重點行業、重點事項的精準監管,推動關口前移。深化以數治稅,在深度分析的基礎上確定風險級別大小及應對難易程度,實現應對任務的精準推送。今年以來,完成省局風險應對任務131條,入庫成效4338.74萬元。
(四)聚焦精誠共治,主動服務發展。以異地建筑企業稅源控管為突破口,推動區政府成立財力增收保障組,加強對建筑業、財政獎補、房地產、土地資產盤活以及重大項目領域的稅源排查,督促異地建筑企業補預繳稅費2646.77萬元。成立建筑業稅收管理團隊,排查2019年以來政府建設工程項目212個,發現有效線索55條。
二、當前稅收征管改革過程中的問題和難點
隨著稅收征管改革進入深水區,各項任務交織疊加,深層次的矛盾逐步顯現。
(一)與服務需求的個性化相比,在稅收服務的針對性上有差距。從納稅人繳費人的角度來看,稅務部門的主動服務大多停留在宣傳層面,納稅人期盼的“不來即享”“集成服務”“聯動服務”推廣范圍較窄、層次較低,納稅人繳費人多頭跑、多次跑的問題仍未徹底解決。
(二)與依法治稅的高要求相比,在稅收執法的規范性上有差距。稅收執法的內控機制不夠嚴密,執法內控難以全過程覆蓋到位,部分內控形式大于實質,缺乏有效性,執法人員自由裁量空間較大。部分地方政府因為政績沖動對稅收收入有不切實際的要求,間接導致稅務機關收過頭稅的風險。
(三)與市場主體的多樣性相比,在稅收征管的精準性上有差距。隨著新經濟業態的不斷涌現,基層稅務部門的征管職責不清晰、操作流程不規范、事項銜接不緊密,任務分配不均的問題日益突出,導致稅源底數不清、風險監控滯后、稅源監管不精準,該管的沒管到位,不該管的做大量的無用功。
(四)與服務大局的新任務相比,在協同治稅的主動性上有差距。在社會協同發展的大趨勢下,部分稅務人員不能正確認識稅務系統是與各類市場主體以及各級政府部門互相聯系的開放性治理系統,對協同治稅存在畏難情緒,不能開拓思維,缺乏協作主動。
三、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對策和措施
堅持從機制上改、在規則上立,把業務流程、制度規范、崗責體系等各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為制度成果。
(一)前移服務事項,推進稅費服務一體化。前移稅費服務事項,由第一稅務分局承擔日常稅費服務事項受理、調查、審核等職責,減少服務事項跨部門流轉。從稅源管理分局挑選精干力量充實到納服部門,實現人員和任務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在此基礎上,將前移事項劃分受理即辦、前后臺審核和轉案頭調查三類,建立健全事項轉辦和集體審議制度,規范辦理程序,解決納稅人繳費人“多頭跑、多次跑”問題。
(二)厘清管理職責,推進職責邊界明晰化。針對按行政區劃設置征管機構導致資源配置與稅源分布結構不匹配的問題,厘清各基層分局的征管職責。組建專業化風險應對團隊,承擔專業性相對較強的稅收執法任務,實現人員集中管理、工作統一調度,推動征管資源的高效集約利用。同時,明確屬地稅源管理分局的管理職責,主要承擔稅費征繳的網格化管理以及中低等風險應對事項,削減重復交叉的管理事項,使基礎稅源管理的指向更加精準。
(三)完善保障體系,推進業務工作標準化。一是制定《專業化團隊動態管理辦法》,人員管理、工作安排和績效考核由專業化分局統一負責,以此應對工作量的“潮汐”變化。二是制定《提示提醒工作規范》和《實地核查工作流程》,將稅收執法任務統一納入風險應對流程,明確具體流程和崗責規范。三是制定《階段性專項任務管理辦法》和《稅費服務任務及政策確定性服務管理工作方案》,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和稅費服務行為,減輕納稅人繳費人和基層負擔。
(四)健全協作機制,推進協同配合高效化。一是建立業務支撐機制。成立“1+N”稅務監管團隊,“1”即由風險管理部門牽頭成立綜合管理團隊,負責數據情報的獲取應用和深度分析。“N”是由各稅費管理部門牽頭成立專業監管團隊,實施日常稅費種風險分析。通過“1+N”實體化運作,形成監管合力。二是建立運行保障機制。成立系統運維支持保障團隊,保證各類應用系統運行有支撐、需求有回應、指揮有響應。對復雜稅費需求、業務協調需求以及可能引發復議訴訟的特殊需求,隨時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三是建立權益維護機制。建立由納稅人繳費人、志愿者、專業服務機構共同參與的訴求收集、響應和反饋渠道,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充分保障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淮安市淮安區稅務局 吳昊)
關鍵詞: 爭議調解機制 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稅收征管改革的 淮安區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