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詐騙罪的解釋
關于詐騙罪的解釋是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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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詐騙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詐騙罪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三、詐騙罪量刑規定是什么
對詐騙罪的新的量刑標準規定如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為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為五十萬元以上,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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