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通報2023年7月和1—7月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總體情況
(相關資料圖)
7月,安徽全省16個地級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6.0%,同比上升2.0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PM10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NO2平均濃度為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濃度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CO平均濃度為0.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濃度為1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
1—7月,安徽全省16個地級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0.7%,同比上升1.7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4%,同比上升1.1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PM10平均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NO2平均濃度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SO2平均濃度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濃度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O3平均濃度為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
圖1 2023年1-7月全省16個地級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2 2023年1-7月全省16個地級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地市級排名
7月,安徽全省16個地級市中,按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黃山、六安和池州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馬鞍山、蕪湖和宿州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并列第14名);按PM2.5濃度排名,黃山、六安和池州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馬鞍山、蚌埠、淮北和合肥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并列第13名);按優良天數比例排名,合肥、淮南、六安、宣城、銅陵、池州、安慶和黃山相對較好(并列第1名),宿州、淮北和亳州相對較差(從并列15名至第14名)。
1—7月,安徽全省16個地級市中,按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黃山、宣城和池州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淮北、宿州和蚌埠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第14名);按PM2.5濃度排名,黃山、宣城、池州和銅陵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并列第3名),淮北、宿州、亳州和阜陽相對較差(從第16名至并列第13名);按優良天數比例排名,黃山、宣城和銅陵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名),亳州、淮北和阜陽相對較差(從并列第15名至第14名)。
縣(市)、市轄區排名
7月,安徽全省59個縣(市)中,按PM2.5濃度排名,青陽、旌德和黟縣等縣(市)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并列第9名);來安、懷遠、界首等縣(市)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7名)。全省45個市轄區中,按PM2.5濃度排名,屯溪區、謝家集區、裕安區、黃山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并列第10名);烈山區、廬陽區、龍子湖區、淮上區、八公山區、花山區、義安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8名)。
1—7月,安徽全省59個縣(市)中,按PM2.5濃度排名,黟縣、旌德、歙縣等縣(市)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并列第10名);界首、臨泉、阜南等縣(市)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10名)。全省45個市轄區中,按PM2.5濃度排名,黃山區、屯溪區、徽州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并列第9名);潘集區、烈山區、潁東區等市轄區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7名)。
來源:安徽生態環境
編輯:李志標 實習生:張月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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