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479 證券簡稱:千金藥業 公告編號:2023-014
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相關資料圖)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380,000 股;
? 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3.7 元/股。
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
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同意回購注銷 4 名激勵對象 380,000
股限制性股票。經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 本次回
購注銷事項屬于授權范圍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實施,無
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程序
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批復,株
洲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
司關于召開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及《株洲千金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
,由獨立董
事作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相關議案向公
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
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人數為 147 人。公示期內,沒有任何組織
或個人對激勵對象名單提出任何異議。
第十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召開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
對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調整后)的公示情況
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在
公司內部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
期共 10 天,人數為 146 人。公示期內,沒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對激勵
對象名單提出任何異議。
審議通過了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
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經核查,在本激勵計劃公告前 6 個月內,公
司未發現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
息進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情形。
十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對首次授予
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
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次授予的登記工作,向 144 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30 萬股,
并收到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
明》。
第十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
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同意的
核查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留授予的登記工作,向 1 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 萬股,并收到
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和第十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公司獨立
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情況
(一)回購注銷的原因及數量說明
公司本次擬回購注銷 4 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合計 380,000 股,占目前公司總股本的 0.09%。原因分別
如下:
劃(草案修訂稿)》
(以下簡稱“《激勵計劃》”
)第十三章第二條第二
項的規定,“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但仍在公司內,或在公司下屬
分、子公司內任職的,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職務變更前本激
勵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若出現降職則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
售部分將按照降職后對應額度進行調整”。鑒于激勵對象張濤、雷勇、
郭攀等 3 人因發生職務變動,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擬將上述 3 名
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計 180,000 股全部
回購注銷。
“激勵對象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正常退休的,自情況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激勵
對象當年已達到解除限售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加上回購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
的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進行回購注銷”。鑒于激勵對象呂芳
元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正常退休,公司擬將該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計 200,000 股進行回購注銷。
上述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將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繼續執行。
(二)回購注銷的價格調整說明
根據《激勵計劃》第十五章第二條第四項的相關規定,若公司發
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
等事項,公司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公
司發生派息時,調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為調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V 為每股的派息
額;P 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 仍須
大于 1。
公司 2021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實施完畢,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的資金總額及來源
公司以調整后回購價格即 3.7 元/股(含稅),加上銀行同期存款
利息,回購注銷 4 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金來源于公司自有資金。
三、本次回購注銷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 次 回 購 注 銷 完 成 后 ,公司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類別 變動前 本次變動 變動后
有限售條件股份 11,380,000 -380,000 11,000,000
無限售條件股份 418,507,117 0 418,507,117
總計 429,887,117 -380,000 429,507,117
注:以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以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完成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
四、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
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且不影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
施。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
管理辦法》 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勵計劃》的有關規
定,程序合法合規,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價格合法有效,
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
團隊的積極性和穩定性,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
益的情形,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對上述激勵對象所持已獲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并注銷。
六、監事會核查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及公司《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本次回購注銷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部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事項審議程序合法有效,不
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
東利益的情況。監事會同意回購注銷上述 4 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80,000 股,回購價格為 3.7 元/股。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回購注銷相關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
準和授權;本次激勵計劃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價格的確定及資金
來源,均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
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回購注銷尚需按照《公司法》
《管理辦法》等
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并辦
理減少注冊資本和股份注銷登記等手續。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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