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農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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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關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解鎖條件成就的核查意見
根據《公司法》
《證券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福建傲農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中暫緩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鎖條件的議案》,
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解鎖條件成就事宜進行了核查,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中暫緩授予部分第三個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核查意見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中暫緩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的核查結果如下:
序號 解鎖條件 是否滿足解鎖條件的說明
(一)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二)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當人選;
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條件。
人員情形的;
(三)公司業績考核要求
公司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公 司 2022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為
長率為 19.82%,滿足解鎖條件。
低于 10%。
(四)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對應的個人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其個人本次可解鎖額度為 100%。
綜上,監事會認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不存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及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況,激勵對象的解除限售資格合法、
有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中暫緩授予部分第三個解除限
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鎖條件已經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
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
件的激勵對象辦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特此說明。
福建傲農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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