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鵬飛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資料圖片)
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華鵬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謹慎
的原則,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
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及確保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保本型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公司及下屬子公司
募投項目的正常開展。該事項的審議、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
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下屬子公司及全體
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
現金管理。
二、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在保證日常經營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
屬子公司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20,000 萬元的閑置
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以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期限不超
過 12 個月要求的投資產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公司及
下屬子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該事項的審議、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
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下屬子
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閑置自
有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同意將該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控股股東為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公司董事長張京豫先生
向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提供不超過 3,000 萬元人民幣的現金財務資助,體現了控股
股東對公司發展的支持,有利于擴展公司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
率,保障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對流動資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發展的經營需要,
有利于促進公司的健康持續發展;本次財務資助借款利率定價合理,交易遵循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則;該關聯交易事項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公司不會
對關聯方形成依賴,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董事會
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表決程序合法,關聯董事回避了對此議案的表決,符合《公
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
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該項關聯交易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頁無正文,為《華鵬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
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簽字:
盛寶軍 龔凱頌 徐川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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