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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四川省遂寧市發布《遂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調整提取頻次繳存人可按年或按月自主選擇提取。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按年提取的,無自有住房的繳存人家庭在遂寧市轄區內租賃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額為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繳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額為25000元/年。
按月提取的,無自有住房的繳存人家庭在遂寧市轄區內租賃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金額每月不超過1500元,生育二孩三孩繳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金額每月不超過2080元。
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執行。繳存人近12個月內辦理過租房按年提取業務的,須間隔12個月才可申請辦理租房按月提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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