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訴的特點是什么
反訴的特點是:
【資料圖】
1.反訴與本訴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具有雙重性。
一般而言,本訴的原告則是反訴的被告;反訴的原告則是本訴的被告,第三人無反訴權,其訴訟地位仍然不變。
2.反訴請求是獨立的。
反訴的訴訟請求與本訴的訴訟請求是互相牽連,又各自獨立的兩個不同的訴訟請求。反訴請求是實體上的請求,不同于反訴、反駁;反訴是程序上的請求,是起訴的特殊形式,能夠在一定條件下引起訴訟程序的發生或變更;反駁是抗辯的一種方式,即對程序或實體上的請求予以否認或不予認可,不能引起訴訟法律關系的發生或變更。
3.反訴具有給付內容且能抵銷、吞并原告的訴訟請求之功能。
本訴與反訴是兩個既相似又有區別的審判程序,兩者又都是給付之訴,即可以合審理,這樣既能簡化訴訟程序,又能節約訴訟成本和司法資源,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反訴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反訴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
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序。
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三、反訴可以與本訴合并審理嗎
法院可以將反訴與本訴合并審理
找法網提醒,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
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