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id="zpo55"></ruby>
  1. <mark id="zpo55"></mark>
    <ruby id="zpo55"><video id="zpo55"></video></ruby>

    <progress id="zpo55"></progress>
    <mark id="zpo55"></mark>
      <strong id="zpo55"></strong>

    1. 聚焦> 正文

      8歲娃踢了個易拉罐 父母賠了18萬余元!

      時間: 2023-08-13 17:55:08 來源: 大皖新聞


      【資料圖】

      因為頑童踢了一只易拉罐,導致一場涉及金額高達23萬元的侵權官司。8月9日,江蘇句容法院介紹了案件詳情。

      2021年6月5日17時許,8歲的王小某在句容建設路義臺街門面房門口的人行道上玩耍時,用腳將地面上的一只“紅牛牌”易拉罐踢到建設路北側的非機動車道內。此時,張某恰巧駕駛電動自行車由東往西行駛至事發地點處,碾壓到易拉罐后摔倒受傷。其后,花費醫療費3萬余元。

      此后,因張某與王小某監護人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張某起訴至句容法院。經鑒定,張某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據此,張某要求王小某及其監護人王某和李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3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事故發生時,被告王小某未滿8周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故應由其監護人即被告王某、李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張某要求賠償各項損失23萬余元,要求過高,予以調整。綜上,近日法院判決王某、李某賠償張某各項損失共計18萬余元。

      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

      主辦法官就此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本案被告王小某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由其監護人即其父母王某、李某承擔侵權責任。

      來源:揚子晚報

      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

      為你推薦

      關于我們| 聯系我們| 投稿合作| 法律聲明| 廣告投放

      版權所有 © 2020 跑酷財經網

      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網站聲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許范圍內服務!

      聯系我們:315 541 185@qq.com

      精品成人精品无码区_欧亚乱色熟女一区二区_91在线精品国产丝袜超清_色欲久久久久综合网
      <ruby id="zpo55"></ruby>
      1. <mark id="zpo55"></mark>
        <ruby id="zpo55"><video id="zpo55"></video></ruby>

        <progress id="zpo55"></progress>
        <mark id="zpo55"></mark>
          <strong id="zpo55"></strong>